新消息!长春高新二股东金磊离婚 女方分得超40亿股份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8 20:44:27 368 0条评论

长春高新二股东金磊离婚 女方分得超40亿股份

北京 - 2024年1月11日,A股上市公司长春高新(00066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先生的通知,获悉金磊先生与王思勉女士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排。金磊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00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7.42%,分割至王思勉女士名下。

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本次股份分割后,金磊先生将持有长春高新463.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思勉女士将持有长春高新3001.41万股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女方成第二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离婚分割前,金磊先生持有长春高新3464.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而王思勉女士则未持有公司股份。这意味着,王思勉女士在本次离婚中获得了价值超过40亿元的股份。

或涉减持

根据长春高新公告,在股份分割完成后,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将分别持有公司3001.41万股和463.16万股股份,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5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规则》的有关规定,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合并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持股计划。

金磊曾减持

金磊先生是长春高新的重要股东,也是金赛药业的创始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金赛药业是长春高新的核心子公司,主要从事基因工程生物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回溯到2020年7月,金磊先生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6%。此后,金磊先生又多次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磊先生持有长春高新3464.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

离婚原因引猜测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的离婚,引发了市场人士的猜测。有分析认为,金磊先生近期频繁减持公司股份,可能是为了套现离婚。也有分析认为,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离婚,可能是因为感情不和。

长春高新股价下跌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离婚的消息,也对长春高新的股价产生了影响。1月11日,长春高新股价低开低走,收盘报125元/股,跌幅2.58%。

结语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的离婚,是A股近期发生的又一起天价离婚案。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市场人士对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问题的关注。

“消失的黄金”事件追踪: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

北京 - 2024年6月14日 - 近日,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珠宝)旗下多家加盟店因经营不善关店,导致部分消费者无法取回此前托管的黄金,引发了“消失的黄金”事件。该事件再次暴露了黄金托管业务中存在的乱象,也引发了投资者对自身权益的担忧。

事件回顾

2021年12月,隋某某在山东省沂源县注册成立某珠宝有限公司,以“高回报、无风险”为诱饵,骗取客户与某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黄金买卖合同。合同到期后,隋某某等人却失联了,公司提供的保险单也被证实是虚假的。

2024年4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黄金富力广场店关店,多位消费者在此常年办理黄金托管业务,因关店造成不同程度财产损失。中金珠宝公开回应,表示将先行对有关消费者进行垫付,并将加强对加盟业务的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

事件警示

“消失的黄金”事件警示我们,黄金托管业务并非无风险,投资者在选择黄金托管服务时应谨慎行事,注意以下几点:

  • 选择正规的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黄金托管。
  • 仔细阅读托管协议,了解托管内容、风险责任等条款。
  • 不贪图高利息,警惕“天上掉馅饼”的投资陷阱。
  • 保留相关凭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加强监管 完善制度

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

  • 明确黄金托管业务的资质要求,规范市场准入。
  • 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督促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 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

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

对于已经发生“黄金托管”纠纷的投资者,建议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 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托管协议、黄金票据、支付凭证等。
  • 积极与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协商解决。
  • 必要时,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新标题: “消失的黄金”事件追踪: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

正文:

近日,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珠宝)旗下多家加盟店因经营不善关店,导致部分消费者无法取回此前托管的黄金,引发了“消失的黄金”事件。该事件再次暴露了黄金托管业务中存在的乱象,也引发了投资者对自身权益的担忧。

事件回顾

2021年12月,隋某某在山东省沂源县注册成立某珠宝有限公司,以“高回报、无风险”为诱饵,骗取客户与某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黄金买卖合同。合同到期后,隋某某等人却失联了,公司提供的保险单也被证实是虚假的。

2024年4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黄金富力广场店关店,多位消费者在此常年办理黄金托管业务,因关店造成不同程度财产损失。中金珠宝公开回应,表示将先行对有关消费者进行垫付,并将加强对加盟业务的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

事件警示

“消失的黄金”事件警示我们,黄金托管业务并非无风险,投资者在选择黄金托管服务时应谨慎行事,注意以下几点:

  • 选择正规的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黄金托管。
  • 仔细阅读托管协议,了解托管内容、风险责任等条款。
  • 不贪图高利息,警惕“天上掉馅饼”的投资陷阱。
  • 保留相关凭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加强监管 完善制度

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

  • 明确黄金托管业务的资质要求,规范市场准入。
  • 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督促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 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

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

对于已经发生“黄金托管”纠纷的投资者,建议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 尽快收集相关证据,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8 20:44:27,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尔蓝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